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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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November 18, 2008

血腥的兵捉贼游戏



某天的报纸以一则‘四匪伏诛,横尸公路’的图文报道作为篇幅新闻。无可避免的‘血染了’一个大好的早晨。细读之后,才知道警方是出于自卫才‘被逼’向手持巴冷刀的‘悍匪’开枪射杀。报道还说该四名匪徒由于遭到警方的围堵,突然狂性大发持刀攻击警察。而警方也在为了出于自保才会开枪。。。。。。

不用看很多港剧或美剧都知道,警察在执行任务时是非不得已下才会开枪射匪的。一般都是出于自卫或是在判断匪徒会对公众造成生命威胁时才会做此决定。不是常看到一些警匪电视剧中的警官因为开枪射匪而在事后被上级安排进行一系列的事后辅导的吗?又或是在案情迂回时,被逼停职接受司法的调查的。。。?对嘛,人命关天,即便是专业如警察,也不是说杀就杀了的。

在这样的认知之下,我想警队委实是训练了不少的神枪手。君不见,大凡有警匪驳火的新闻,把匪徒一举歼灭是常有之事。远的不说,就这事,我想要是匪徒持枪也就算了,可是人家明明是持刀啊。再者,对于一帮持刀的匪徒,警方又有什么很好的理由非要把枪往匪徒的致命部位开呢?就不能射向脚啊或是哪里的吗?

奇怪了,有此身手,至少奥运会的射击金牌该有我们的一份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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