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活躍於社運的民謠詩人,一位維權律師,一位檢控官,和一位法官。幾位主角因一起「欲加之罪」案件而有所交集。
在法庭內大家各執一詞,據理力爭;出了法庭則波瀾不興的各過各的生活。未被定罪的民謠詩人要求保釋卻受拒,因為種種理由而致使審訊一再展延,案件必須擇日再審。冗長的司法程序,除了詩人要因此多受些牢獄之災外,似乎沒有誰的日常生活會受到波及。
下班後,家境富裕的維權律師會去超市買麵包芝士玻璃瓶礦泉水和紅酒,然後一面聽著爵士樂一面駕車回家。他偶爾會出席人權講座會,或跟朋友去酒吧聽歌喝酒聊天。典型的高薪白領優渥的生活方式。
女檢控官下班後就會先去學校接兒子下課,再一起去買菜,然後回家做飯。週末會跟先生一同帶著小孩上館子用餐,再去劇場看話劇表演。雖不富裕,但也屬中產階層。
法庭上,控辯雙方儘管唇槍舌戰,散庭後就會迅速轉身離開。私下連些許的交流(瞪眼或嘲諷)都沒有。電影籍此帶出法庭作業流程裡冷冰冰的機械性。
女檢控官單調、讀教科書似的陳詞,予人例行公事多於伸張正義之感;法官過於拘泥於法庭細微的規定以致拒絕為一案件審訊,只因受審的女士穿了一件無袖上衣。法庭,做為捍衛正義的最前線,似乎只剩下虛有其表的裝腔作勢。
電影所要表達的,正是這種印度現實生活中司法制度的失焦與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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